各市、州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青海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青海省专利奖评选表彰活动的函》(青功勋办函〔2026〕9号)和《青海省专利奖评奖办法》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开展第三届青海省专利奖申报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第三届青海省专利奖设专利金奖、专利银奖。表彰总数不超过10项,其中专利金奖不超过2项,专利银奖不超过8项。其中,专利金奖、专利银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本次表彰活动实施差额推荐,推荐名额见青海省专利奖推荐项目分配表(附件1)。未按时报送的视为主动放弃推荐。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本届专利奖的评选范围为在本省实施创新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利项目。
参评专利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必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参评专利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法律状态稳定、无权属纠纷;
2.创新性强、技术和设计水平高,已经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优先推荐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的核心专利;
3.经全体专利权人同意申报;
4.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5.参评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发展规划;
6.具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7.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青海省专利奖的;
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同一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方式
青海省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市州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进行推荐。协会、院士推荐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市州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作为该项目的推荐单位(不占市州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推荐名额),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每个协会仅限推荐1个项目,参与推荐的协会最近一次全国性年度检查结论应为合格(可登录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njgzbg)。每名院士可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专利。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环节材料
1.推荐函1份(加盖公章纸件和电子件,格式见附件3)。经由协会推荐的项目还需提交协会推荐意见书1份(加盖协会公章纸件,附全国性年度检查结论查询截图),院士推荐的项目还需提交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院士签名纸件,院士证书复印件)。
2.项目资料。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青海省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见附件2)。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可以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https://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标注推荐单位名称。由市州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的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并报送。
(二)审核环节材料
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初审,提出正式推荐建议名单反馈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在30日内完成推荐项目全部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的考察,提交正式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5),写明正式推荐项目考察、公示、项目清单等情况,并附各推荐项目全部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的征求意见表(纸件和电子件,格式见附件6)。
(三)印发表彰决定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向相关专利权人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金。
五、其他事项
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青海省专利奖评奖办法》工作程序开展评选工作,所有公示期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8月10日前将推荐函(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和项目资料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促处
联系人:王君凌、卢杨
联系电话:0971-6317327
电子邮箱:qh6317332@163.com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79号省市场监管局602室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朱彩
联系电话:0971-825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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