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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1、请求人是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3、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4、属于受案农业主管部门受案范围和管辖;
5、当事人没有就该品种权侵权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地理标志”栏 目下载填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填写完成后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至青海省知识产权局。
三、办理流程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
(2)产品的名称、类别、产地范围及地理特征的说明材料,
(3)产品的历史渊源、知名度、生产和销售情况、生产技术规范、关联性、特色质量等说明及佐证材料、
(4)拟申请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的技术标准及相应检验报告;
(5)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初步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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