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事项办理 >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申报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申报

浏览次数:0次   信息发布:  

一、受理范围

专利申请受理之后至失效之前,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代理机构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二、办理方式

线上: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推荐)

三、申请材料

《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一般包括:居民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个人更名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等更名的证明材料,变更专利发明人证明材料等。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办理姓名或名称变更,申请人/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交个人更名的证明材料以及居民身份证明,申请人/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交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等更名的证明材料以及法人资格证明。

当事人办理发明人姓名变更,应提交个人更名的证明材料以及居民身份证明。

当事人办理发明人变更,应提交变更专利发明人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1.申请流程

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书上传材料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下发通知书。

2.缴纳金额及提交方式

1)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

2)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提交

3.办理时限

著录项目涉及申请人/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发明人变更的,请求人需要在提交办理请求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

4.附件下载

《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办理入口

上一篇:专利登记簿副本出具

下一篇:行政复议

Copyright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青海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平台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青ICP备2024002992号   青公网安备63010202000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