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度第三批青海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经申报、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后,确定了拟补助项目清单,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从2025年12月1日至5日
二、受理方式
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公示异议受理办公室设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促处(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79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受理电话:0971-6317327
纪检监督电话:0971-8272569
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附件: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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