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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商标行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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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1、请求人是专利、商标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

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3、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4、有证据证明被请求人涉嫌实施了专利、商标侵权行为;

5、属于青海省内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受案和管辖范围;

6、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双方没有约定其他纠纷解决方式。

二、办理方式

申请人携带书面材料前往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79号。

三、办理材料

1)专利、商标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请求书;

2)请求人身份证明、被请求人身份信息;

3)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情形);

4)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文件;

5)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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