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复审请求。
二、办理方式
线上:登录业务办理系统(推荐)
三、申请材料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请求书》
四、流程办理
1.申请流程:
复审申请书填写→提交材料→审核材料→缴纳复审费→下发答复复审通知书。
2.申请文件提交方式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提交
(2)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100088。
<!--[if !supportLists]-->3. <!--[endif]-->缴费金额及方式
<!--[if !supportLists]-->(1)<!--[endif]-->缴费金额:请求人应当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复审费。复审费:1000 元;
<!--[if !supportLists]-->(2)<!--[endif]-->银行汇付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银行帐号:7111 7101 8260 0166 032专利收费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if !supportLists]-->(3)<!--[endif]-->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缴费。
4.办理时限
一般情况下,在收到复审请求书和复审费之日起1个月内,复审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向复审请求人发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
5.办理结果
(1)复审请求符合要求的,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将发出受理通知书;复审请求不符合要求的,将发出补正通知书、视为未提出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2)复审请求受理后,复审和无效审理部经审查作出复审决定书;复审请求人针对复审通知书期满未书面答复的、或者撤回复审请求的,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将发出复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6.附件下载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请求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请求意见陈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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